2008年9月27日 星期六

聖職的力量

就是聖職的權利是不可分離地上與天上的權力連接著,並且除去正義的原則以外,天上的權力是不能被控制也不能被運用的。 (教義和聖約121:36)

聖職不是消極的,而是積極的權力。它的用意是為人們所享用,讓我們學會祝福別人,以我們的生活態度擴大它的影響力,並推進全能者的目的。(本文取自STAND A LITTLE TALLER 戈登 興格萊著)

知道我可以邀請持有聖職的弟兄在疾病、苦難中或是任何需要時用聖職的力量祝福我,帶給我很大的平靜和安慰。姊妹們與生俱來的母職,讓她們在生育子女後,自然而然地就有非常多的機會和渴望為保衞家庭與子女而付出和努力。神為弟兄們設計聖職權力,特別賦予弟兄們保護與引導家庭以及其他神的子女的責任,並教育他們持有聖職應俱備的態度,幫助他們學習尊重這權力,謙卑且明智地運用它祝福其他人的生活。   經文告訴我們,最大的兩個誡命是愛神與愛人如己。聖職和母職幫助祂所有的子女有機會將心轉向祂,並用這兩項特權學習如何愛人如己。先知的提醒,讓我有機會深思並了解,原來這兩種力量,都直接與天上的權能密不可分地相連著,當我們明智、謙遜,並積極地運用這些權力時,神便有如站在我們的身旁,支持我們的幫助弟兄姊妹的渴望與決心。(本文由MOMOC翻譯與見證撰寫)


沒有留言: